根据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教育部(MON)、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印度科学技术部(DST)、南非科学技术部(DST)、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1年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
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项目征集秘书处的联络,并按照规定时间向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预申请书。目前,项目预申请工作已经启动,详见项目征集秘书处发布的英文指南:http://brics-sti.org/?p=new/30。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资助以下5个领域:
1. Transient astronomical events and Deep Survey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A15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Materials 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for addressing environmental, climate change agricultural, food and energy issues,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Renewable energy, including smart grid integration,申请代码1请选择E06、E07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Water treatment techn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E10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5. Simulation and big data analytics for advanced precision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care,申请代码1请选择H2303。
每个领域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1。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8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方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各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预申请要求。
中方申请人或外方合作者其中一人应作为主申请人(LPI)在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中注册,并按时提交项目英文预申请书(附件2)。预申请的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UTC+3)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时。详情见英文征集指南:http://brics-sti.org/?p=new/30。未提交预申请书的国际研究团队将不能提交正式申请。
2. 正式申请要求。
通过预申请审核后,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1)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的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ICS(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2)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3)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并已提交的英文预申请书。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2021年12月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预申请结果,以及正式申请在线申报接收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2022年下半年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拟批准资助通知。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唐克双 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 6232 6998
邮箱:tangks@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联系人:Mr. Yaroslav Sorokotyaga
邮箱:brics@rfbr.ru
附件:1. 项目英文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