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5文章来源 科技发展处作者责任编辑

 

各学院、研究所:

市科委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详见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50607.htm

校内申报要求如下:

一、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人须为该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

2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项。国际联合实验室合作国家和地区建议采取“1+N”的形式,“1”为我方,“N”为合作国家和地区的联合实验室,“N”总数不超过3个。“N”中至少有1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与我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国别清单见上文网址)。

3网上填报开始时间2017949:00,截止201792116:00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选择个人注册,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Word版申请书见文末超链接),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科技处接收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92017:00。逾期送达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齐全,盖章由科技处统一负责。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勿采用文件夹等带有突出物的装订方式。

、注意事项

1、学校对网上提交时间不作额外要求。但根据科委建议,至少提前1天完成网上提交,避免最后一天提交发生问题,没时间修改。正式提交前,电子版材料需经过各学院科管老师、科技处(姜涛、魏诚哲)、财务处(韦丽)审核。

2对于有限项要求的指南,各学院、研究所科管老师需在网上填报开始后3天内发送申请意向统计邮件,注明学院、申请人、项目名称、所属方向,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数量确定是否组织校内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3、若不是PI申请,需提交PI签字的项目申请说明;若平台主任申请,需提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说明。

4、以上通知将发布在‘学校主页-科学研究-新闻公告’专栏中,请及时查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联系电话:20685235   15201933683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207     E-mailjiangtao@shanghaitech.edu.cn

 

可行性方案Word版